对律师事务所战略建设的几点观察
近年来,全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数量增长较快,以长沙市为例,截至目前,律师数量已过万,律师事务所已超500家。然而,律所人数在50人以上的仅22家,大多数是10人以下的小型律所。
律所建设发展过程中,发展战略的制定非常重要。有学者认为,战略是一套系统的、合理的、完整的行动方案,包括在何处竞争、如何竞争、何时竞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成为了一种为全局考虑谋划实现全局目标的规划,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纲领性、风险性和创新性等特征。
就律师事务所发展而言,发展战略应着眼于“聚焦”,即“律所未来将如何发展”与“为实现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相关行动”。“战略”核心就是做出选择,选择做什么、选择如何投放时间精力、如何投入资源。
律所战略决定律所品牌,律所品牌反映律所战略。律所目标、能力与律所战略要适配,律所品牌定位是法律服务定位的核心和集中表现,决定其形象定位、人群定位等。因此,律所前期发展战略对于品牌形象的树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战略具体到律师业务中,重点要考虑的是发展模式及业务模式。发展模式从律师个体与团队来讲,有合伙制、提成制、计点制等。从律所的规模上讲,有中小律所和规模较大的律所。业务模式从专业程度上讲有专业所和综合所。在长沙逐渐出现对企业的全生命周期、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全产业链法律服务,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的创新性业务。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涉外业务发展也加速推进,特别是律师参与商事与涉外商事调解以及律师参与仲裁及涉外仲裁业务等。不管选择何种模式,都必须注重多年稳定积累并需要保持基础业务与新业务的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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